怀来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 关于发热人员有奖举报的通告 怀防指〔〕26号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源”,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奖励范围及奖励办法 1、举报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经卫健等相关部门确认确诊的,奖励元。2、举报年2月15日后异地返回怀来人员出现明显发热症状(37.3℃以上)的,经卫健等相关部门确认属实的,奖励元。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拨打怀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或进行举报。 三、有关说明 1、多个发现或举报人针对同一对象的,奖励首个举报人;一人向多部门举报同一对象的,不重复奖励。 2、接受举报的单位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3、举报人存在恶意举报或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法律责任。 4、本通告自发布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怀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怀来县应对疫情指挥部 年2月29日 来源:怀来发布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