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烟花 爆竹电视讲话 年1月21日 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朋友们: 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我县空气质量的影响,推进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自年1月1日起,在县城及周边区域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根据《怀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县城沙城及周边区域,具体范围是:东至古家窑村西的东环、南至省道S宝平线南环、西至省道S宝平线西环、北至省道S宝平线二堡子村北的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被依法处罚 在禁燃时间和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也将严厉依法打击,同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举报有奖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和监督我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请广大人民群众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积极劝阻、举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予以表扬,视情节给予奖励。 怀来县公安局 燃放烟花爆竹危害严重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严重污染环境,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引发火灾,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人身意外伤害。广大居民朋友要自觉移风易俗,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 从我做起 共创美好 广大居民朋友要自觉移风易俗,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自我做起,守护碧水蓝天,齐心协力做好我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共同打造洁净、安宁、和谐的公共环境,共建美好怀来! -END- 维护公平正义弘扬人间正气 更多资讯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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