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怀来在路上" 为切实维护当前道路交通秩序,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年10月12日至年10月25日期间,对在张家口辖区道路上通行的危险化学品车辆采取限行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行时间为年10月12日零时至年10月25日零时。 二、我市所有危险化学品车辆全部停止运营,确有特殊情况的,需报请张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 三、凡途经张家口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车辆,由省界交警大队劝返或者绕行,禁止进入我市行政区域。 四、确有特殊情况,需途经我市危险化学品车辆,由辖区交警大队报张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备案。 特此通告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年10月12日 来源:张家口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