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好湿疹医院 http://m.39.net/pf/a_9150611.html 自永乐年间明朝和瓦剌建立朝贡关系开始,发展巩固至正统年间时,双方来往日渐密切,经济交流逐渐成为瓦剌使团来朝的主要目的。在朝贡体系下,瓦剌同明朝经济往来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朝贡”和“回赐”,此为官方的贸易方式,即对于瓦剌所进献的贡物,明朝收纳并对其回赐。这也就是赛瑞斯所说:“贸易是朝贡体制的一部分,在这种意义上,朝贡使臣带到北京的贡品得到回赐,并且往往超过贡品的实际价值。”此外,明朝还许瓦剌在朝贡途中及会同馆进行民间买卖,这与“贡赐”共同构成了朝贡贸易。孔颖达疏《尚书·禹贡》曰:“贡者,从下献上之称,谓以所出之谷,市其土地所生异物,献其所有,谓之厥贡。”可见,贡品多为一地所特有的物品,即为特产,瓦剌对明朝所进献的贡物也不例外。 瓦剌所居住的地方有着广阔的牧场可供畜牧、纵横的山脉可供狩猎,所以在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的影响下,瓦剌的主要经济类型是以畜牧业为主,辅以狩猎业的草原游牧经济。游牧业主要经营马、牛、羊、骆驼等,其中尤以马和羊为多。马作为重要生产工具和生产对象,是游牧民族财富的象征,也是交易的计量单位和判处财产刑的科罚单位,可见其在游牧经济中所占比重之大。其次是狩猎业,由于瓦剌所处地区森林茂密,有着大量野生动物,猎捕兽物成为弥补游牧生活的重要副业,也是人们在遇到自然灾害时的生活来源。故而狩猎业的地位在瓦剌的地位仅次于畜牧业,常见的猎物有灰鼠、银鼠、青鼠、貂等。也正是由于草原游牧经济的特点,使得瓦剌在对明朝朝贡时所携贡物主要以马匹、骆驼和各类动物的皮毛为主,《大明会典》中所载的瓦剌贡物有马、驼、貂鼠皮和海青。 实际上,前来朝贡的使臣所携贡物品种会更多些,青鼠皮、银鼠皮和玉石等物也都有出现,如正统四年(年)脱欢所遣使臣克来忽赤来朝贡,他所携贡物即包括马、驼、玉石和方物。从瓦剌使臣所携的动物皮毛数量及明朝对其的处理方式还可看出贡物的价值高低,如正统十年(年)十二月,瓦剌贡使皮尔马黑麻进贡八百匹马、十三万张青鼠皮、一万六千张银鼠皮、二百张貂鼠皮。明英宗认为其所贡太多,传令下去,马匹只收其中良者,青鼠皮和银鼠皮各收一万张,只有貂鼠皮全部收之,剩下的贡物可由使臣自行交易售出。由此可知,在各类鼠皮中,貂鼠皮是最为珍贵的,银鼠皮次之,青鼠皮的价值最低。且对于没有收纳的贡物,明朝是允许贡使自行进行售卖的。尽管上述贡物均有出现,但其中数量最大、出现最为频繁的贡物仍是马匹。 马匹作为最常见的贡物出现在瓦剌使臣的进贡列表中,原因有二。其一是瓦剌作为游牧族群,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是畜牧业,拥有大量马匹且盛产良马,有将多余的马匹作为贡物或贸易交换的条件;二是因为明朝对马匹有所需要,进而与瓦剌达成了各取所需的交换形式。对明朝来说,马匹不仅仅是生产资料和运输工具,更是守卫边防的重要战略物资。明朝在开国之初因战事频发,军队就已表现出了对良马的紧缺,“高帝(明太祖)时南征北讨,兵力有余,唯以马为急,故分遣射臣以财货于四夷市马”,“国之大事在戎,戎之大用在马”。至正统、景泰时期,各卫所缺马情况亦较为严峻,景泰三年(年),兵部言:“宣府、独石、怀来等处俱奏缺马,乞令伟将所进马匹选取其良者来京;其次堪骑操者就给各卫缺马官军;又其次损瘦者散与军卫有司牧养,以备供亿使臣之费。” 由此可知,对明朝来说马匹是供不应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明朝是鼓励包括瓦剌在内的各地使臣携良马前来朝贡的,对品质上乘的马匹所给的价格也格外优厚,这也使得瓦剌使臣前来朝贡时所携贡物为马匹者占绝大比重。对于贡使所携贡物的处置,大体流程是:使臣进京后,首先将贡物放置或存养于会同馆,会同馆将清单呈报到礼部,由主客司的官员到馆点验,造表并写好奏本交到仪制司,之后运进内府,由其进行估验定价,待皇帝收纳后回赐及按贡使等级赏赐。在贡物运进内府前,会同馆、礼部等相关官员还会根据贡物类别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处理方式,“其方物,分豁进贡上位若干,殿下若干,开写奏本,发落人夫管领”,并依数填写及开报门单,于次日早朝照进内府,或在奉天门、奉天殿丹陛、华盖殿及文华殿前等固定地方陈设。 遇万寿节或正旦节日等时,登记好后交由内府陈设。若所携贡物是马匹或骡子,则由典牧所的兽医辨验其雌雄、毛色及年龄,并登记下来,随后由会同馆着人管领,支草料喂养,到期移交内府,使臣朝觐时将马匹排列成仪仗,置于宫殿前的台阶东边,仪式结束后交由御马监收领;若所进贡物是骆驼,贡使进京当天仍是先由会同馆饲喂,第二日早晨移交内府,由其御前奏进,如果距万寿节、正旦、冬至较远,则先将骆驼送至御马监收养,至期入内府陈设;若所贡为金银器皿、珍宝、缎匹之类,则由会同馆和进贡之人一同验视,以器具装盛或黄袱封裹,收入馆中,觐见之时移交内府,于宫殿的台阶等处陈设。 随着正统、景泰年间瓦剌遣使规模愈发庞大,明朝在管理贡物的存储方面开始出现问题。对此,明朝不得不采取一些临时的调整措施。由于瓦剌使臣人数过多,所携贡物亦数量很大,相应的,明朝的赏赐也较多,所以导致贡物和赏赐物品一时无处存储。景泰三年(年),礼部上奏:“本部职掌四夷外国并各处进贡金银器皿、方物及赏赐之类。旧有直房三间,系吏、户、礼三部堂上官每日候朝处所,于内收贮各处进贡赏赐等物。今瓦剌使臣数多,赏赐动经万计,收贮不尽,遂使各官每日候朝无地可处。”为此,礼部请求景泰帝将府军等卫带刀上直官军所处的吏科北廊房并作三间,腾出三间拨给礼部,用来收贮各处进贡的金银、方物及赏赐的钞币、彩缎之类,景泰帝应允了礼部的请求。从这条史料也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瓦剌与明朝通贡关系的繁荣发展。 |